海南省住建厅对22日发布的全域限购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补充,夫妻双方新迁入海南户籍的一方单独购房需符合限购政策,并对不同时期购房的转让期限进行了明确。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夫妻一方是本省户籍,另一方是非本省户籍,在4月22日20时以后,非本省户籍一方随一方迁入海南户籍,并以新迁入海南户籍的一方名义单独购房的,需符合购房所在区域的限购政策规定,提供2年或5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购买住房的,按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执行。户籍迁入界定时间以海南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时间为准。
此次还对不同时期购房限制转让的期限区别进行了明确。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之间,在除海口、三亚、万宁、陵水之外的市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转让限制,即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之间,在海口、三亚、万宁、陵水,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2017年9月20日之后,在海口、三亚、万宁、陵水,居民家庭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含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018年3月30日之后,在全省范围内,居民家庭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购买的住房(含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2018年3月30日之前,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已签订购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30%首付款,但尚未网签备案的,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22日20时之间,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已签订购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70%首付款,但尚未网签备案的,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2018年4月22日20时之后补交、补足首付款的不予认可。
- “冷资源”助力“冰雪游”2021/01/04
- 延寿县:“文艺+宣讲”让党史学习教育“有滋有味”2021/09/02
- 网友爆料oner组合岳岳骗p:希望大家追正经明星2021/09/02
- 奥运冠军张雨霏:隔离期间能打游戏太爽啦!2021/08/27
-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 “小”城市打造志愿
- 张庆伟:持续提升管理保护质量和水平 努力
- 哈尔滨市建立经营业户诚信管理机制 3次违
- @高考生!多所驻庆高校招生计划和方案已提
- 高考期间大庆天气“和风阵雨” 最高气温29
- 大庆孤儿保障再升级 最新政策走在全国前列
- 哈尔滨机场第二通道 迎宾路高架桥施工忙
- 首批"提速办"事项清单公布 失业登记3个工作
- 纪念抗战胜利76周年:传承爱国救国的精气神
- 截至9月3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 中秋假期火车票明起开售!疫情对出行有影响吗?
- 暴雨黄色预警:河南安徽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
- 多国领导人和国际组织负责人积极评价中国举办服贸会
- 布隆迪政府呼吁停止将新冠病毒溯源问题政治化
- 专访:爱尔兰和中国深化服务贸易合作机遇“巨大”
- 美国20年反恐战争损失8万亿美元 约90多万人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