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登记证正在全国推开,东北丫在此整理了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十个你要知道的问题:
1、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2、去哪里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3、多套房是否需要领多个证?
不需要。不动产权证书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式。不动产登记原则上按一个不动产单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用单一版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多个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一户拥有多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将其集中记载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可以记载一个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4、是否一定要换新证?
不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